星期一, 六月 04, 2007

关于出口退税率将下调的紧急通知

关于出口退税率将下调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部门:
据有关税务咨询信息,国家财政部将在近期出台有关下调出口退税政策,有关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调整范围:这次下调退税率的产品涉及面比较广,除了纺织品服装外,还将涉及工艺品等其他产品。有关钢材出口退税率下调和征收出口关税的政策国家税务局近期已对外公布。
调整时间:调整时间估计从2007年7月1日起(以海关出口日期为准)。这次调整将不再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也没有三个月的过渡期(去年9月份调整退税率时,对06年9月14日以前签订的合同到国税局进行备案,并在06年12月15日前出口的仍按原退税率退税)。
应对措施:
1、对已签订的合同,尽量抓紧在6月底前出口;
2、从现在起签订的合同,应增订有关规避退税率下调风险条款;
3、千方百计对外提高销售价格。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方案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

2007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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