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六月 04, 2007

关于退税率调整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部门:
接省税贸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可能在今年出现的退税率下调等情况通知如下:
1、今年来已对钢材等物品进行了退税调整,但今年国家还将对出口退税进行一次大规模下调,据了解,下调退税率后全国计划出口退税税减少870亿,江苏受影响可能要退税款下降20%以上,本次下调后,退税率为15%这一档基本取消,原退税率为13%的不少将下降到11%或9%,从大范围看,目前已知的调整方案为:
海关代码27章(矿产品)大部分取消退税,28章(无机化学产品)取消退税,31-32章(肥料、油漆类)全部取消退税,33章(芳香料)退税率为5%,34章(肥皂)为9%,36章(炸药)为5%,38章(杂项化学产品)大部分为5%,39章和40章(橡胶和塑料)为5%,42章(牛皮)为9%,43章(皮革)为5%,48章(纸制品)为5%,61-62章(服装)为11%,64-67章(鞋帽)为9%,68-71章为(石料、宝石)5%, 78-83章(金属工具)为5%,84章(机器机械)大部分为9%,也有部分为11%,85章(电机)为9%,87章(车辆)为9%。
本次退税调整极可能在7月1日后执行,并可能不象上次调整那样设立过渡期,希望各部门及早准备。特别注意1、本次退税下调税目,税率目前仍在规划中,仍有可能变化;2、本次下调具体方案目前仍属于机密,请注意保密。
2、今年3季度,8-9月,国税局仍将组织资料回头看,请06年仍未核销,集齐报关单等的务必于6月底前将相关资料集齐,业务档案也请各部门抓紧搜集。

2007-05-31

关于出口退税率将下调的紧急通知

关于出口退税率将下调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部门:
据有关税务咨询信息,国家财政部将在近期出台有关下调出口退税政策,有关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调整范围:这次下调退税率的产品涉及面比较广,除了纺织品服装外,还将涉及工艺品等其他产品。有关钢材出口退税率下调和征收出口关税的政策国家税务局近期已对外公布。
调整时间:调整时间估计从2007年7月1日起(以海关出口日期为准)。这次调整将不再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也没有三个月的过渡期(去年9月份调整退税率时,对06年9月14日以前签订的合同到国税局进行备案,并在06年12月15日前出口的仍按原退税率退税)。
应对措施:
1、对已签订的合同,尽量抓紧在6月底前出口;
2、从现在起签订的合同,应增订有关规避退税率下调风险条款;
3、千方百计对外提高销售价格。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方案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

2007年5月30日